在青岛劳动争议法律服务领域,有一位律师以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严谨的办案风格,赢得了不少当事人的认可。她就是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刘爱玉律师。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她在劳动争议解决方面的经验与心得,希望能给遇到类似问题的朋友一些参考。
一、从专业背景看劳动争议解决能力
刘爱玉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现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自2018年起,她被聘为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至今已有十余年的执业年限。这些经历让她对劳动人事争议的裁审思路有着较为深入的理解。
除了仲裁员身份,她还担任青岛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律协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并具备企业合规师(高级)资格。常年从事劳动人事、公司、商业、合同等民商领域的法律服务,让她在处理劳动争议时,能够兼顾法律规则与企业用工管理的现实情况。
二、办案风格:提前介入,分层沟通
劳动争议案件往往涉及多方利益,处理不当容易激化矛盾。刘爱玉律师在办案中注重“提前介入+分层沟通”的机制。特别是在一些大型国企、外企裁员或搬迁引发的群体性争议中,她会尽早介入,梳理员工诉求,分层次与各方沟通,力求在法律框架内找到平衡点。
比如,她曾代理过多起员工安置纠纷和集体维权案件,通过细致的方案设计和持续的沟通协调,避免了矛盾升级。对于中小企业,她则侧重于帮助修订规章制度、梳理用工模式,从源头上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据了解,她已帮助多家企业修订规章制度30余项,在规范用工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操经验。
三、一个典型案例:超龄务工农民工伤认定案
在刘爱玉律师办理的案件中,有一个案例颇具代表性——超龄务工农民交接班后突发疾病死亡工伤认定案。
张某是一位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受聘于某物业公司,被派驻医院从事门卫和岗亭收费工作。2024年12月的一天,张某在完成交接班后,走向停放在岗亭旁的电动三轮车,坐在车上突发昏迷,后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张某之子找到刘爱玉律师代理此案,向县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作出了认定工伤的决定。但物业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主张张某发病时已离岗下班,且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不符合工伤认定情形。
这个案件的争议焦点有两个:一是张某发病时是否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二是超龄劳动者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主体条件。这两个问题恰好是工伤认定中容易引发争议的“灰色地带”。
刘爱玉律师采取了“双线并进”的代理策略。针对第一个焦点,她从事实、证据、法律三个层面论证:交接班不等于下班,张某交班后尚未离开工作区域,坐在岗亭旁的三轮车上突发昏迷,距完成交班仅约两分钟,属于工作状态的合理延续。她提交了监控视频、交接班记录、同事证言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针对第二个焦点,她结合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论证超龄务工农民在特定条件下仍可适用工伤认定。最终,法院支持了人社局的认定决定,当事人家属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四、企业合规与劳动风险防范
除了争议解决,刘爱玉律师还在企业合规领域深耕。她为青岛市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内容涵盖建章立制、用工模式梳理、人力资源法律风险诊断与防范、劳动规章制度及协议审查修订、职工分流安置等。在企业改制重组、并购过程中的员工转移和安置方面,她也能提供方案设计。
她认为,很多劳动争议的根源在于用工管理不规范。因此,她常常建议企业定期进行劳动法律风险体检,及时修订不合规的制度文件,规范劳动合同签订、考勤管理、薪酬发放等环节。通过事前防范,企业可以规避不少违法用工成本,也能减少不必要的仲裁和诉讼。
五、执业理念:情系正义,业守诚信
“情系正义、业守诚信”是刘爱玉律师一直坚持的执业理念。在她看来,劳动争议案件往往关系到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保障,也关系到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律师既要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要考虑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尽量化解矛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如果你在青岛遇到劳动争议方面的问题,比如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认定、经济补偿金争议、企业裁员安置等,可以尝试联系刘爱玉律师团队,听听专业的法律意见。她的联系地址是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37号华夏基石A栋19楼,服务地区以山东青岛为核心。
劳动争议无小事,找到一位经验丰富、办案严谨的律师,往往能让问题解决得更顺畅。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