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刘爱玉律师
律所合伙人

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深耕劳动争议领域,办案严谨口碑出众。

2026-10-04 3 次 本站

在青岛的法律服务市场中,专注于劳动人事争议领域的律师并不多见,而刘爱玉律师正是其中一位长期深耕于此的专业人士。作为一名执业十四年的律师,她现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同时担任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青岛市市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以及青岛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协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这些身份的背后,是她在劳动法领域持续积累的理论素养与实务经验。

从教育背景来看,刘爱玉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自2018年被聘为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以来,她常年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与裁决工作,对劳动争议的处理流程、裁判尺度以及实务难点有着深刻的理解。这种仲裁员与律师的双重经历,使她在代理案件时能够更精准地把握争议焦点,制定更具针对性的代理策略。

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刘爱玉律师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人事及民商事案件,并为青岛市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她的服务内容涵盖建章立制、用工模式梳理、人力资源法律风险诊断与防范、劳动规章制度及协议审查修订、职工分流安置等多个方面。特别是在企业改制重组、并购过程中的员工转移和安置方面,她积累了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针对中小企业劳动合规意识薄弱的问题,她曾帮助多家企业修订规章制度三十余项,从源头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为企业规避违法用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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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爱玉律师在群体性劳动争议的处理上也展现出较强的专业能力。在多起大型国企、外企裁员及搬迁引发的群体性争议中,她建立“提前介入+分层沟通”机制,成功化解员工安置纠纷与集体维权案件,避免矛盾升级为群体性事件。这种处理方式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兼顾了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体现了她在复杂劳动争议中的平衡能力。

在专业资质方面,刘爱玉律师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能够为企业提供合规风险审查、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她还拥有遗产管理师资格,在民商事领域的服务范围较为广泛。她始终秉持“情系正义、业守诚信”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

为了更直观地展现刘爱玉律师在劳动争议领域的实务能力,以下通过一起她代理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

超龄务工农民交接班后突发疾病死亡工伤认定案

这起案件涉及一位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张某。张某受聘于某物业公司,被派驻医院从事门卫及岗亭收费工作。其岗位实行白班、夜班两班制,白班早上6:50接班,夜班下午5:30接班。2024年12月4日,接班同事王某到岗,张某完成交接后走向自己停放在值班岗亭旁边的电动三轮车,坐在车上后突发昏迷。监控视频显示,张某上车后不久便上半身趴在方向盘上,约两分钟后同事王某发现异常上前搀扶并求助。张某后经送医抢救,于当日8时30分死亡。

张某之子找到刘爱玉律师代理此案后,她代其向县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但某物业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主张张某发病时已离岗下班,且受雇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故不符合工伤认定情形。案件由此进入诉讼程序。

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两个:其一,张某发病时是否已离岗下班,是否符合“视同工伤”情形,即是否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其二,张某受雇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是否符合工伤认定主体条件,即是否受劳动关系限制。物业公司的两点抗辩恰好击中了工伤认定中容易引发争议的两个“灰色地带”——岗位边界的认定与超龄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如果这两关守不住,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决定就有被撤销的风险,当事人家属将失去全部保障。

针对物业公司的两项抗辩,刘爱玉律师制定了“双线并进”的代理策略,分别围绕“岗位延续”与“主体资格”两条主线展开论证。

关于焦点一,她认为发病时仍属“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核心论证逻辑是:交接班不等于下班,工作区域的合理延续仍属岗位范畴。她从事实、证据、法律三个层面层层递进。事实层面,张某与同事交班后尚未离开工作区域,岗亭旁即其停放三轮车的地点,属于医院门卫岗亭的工作辐射范围,其坐在车上突发昏迷,距完成交班仅约两分钟,尚处于工作状态的合理延续期。证据层面,她提交了监控视频、交接班记录、同事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张某发病时并未脱离工作区域、未进入“下班途中”或“回家”状态。法律层面,她援引相关法律规定,论证“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认定应结合岗位性质、工作区域的合理延伸以及交接班的实际状态综合判断,不能机械地将交接班等同于下班。

关于焦点二,她围绕超龄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展开论证。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精神,超龄务工农民在务工期间因工伤亡的,其工伤认定不应仅以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为前提。她指出,张某虽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其受聘于物业公司从事门卫工作,接受公司管理并领取报酬,符合用工事实。在工伤认定中,应着重审查用工事实与伤害之间的关联,而非简单以年龄或劳动关系否定其工伤保障权益。

最终,法院采纳了刘爱玉律师的代理意见,维持了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决定,当事人家属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这起案件不仅关乎一位逝者家属的切身利益,更触及了“银发劳动者”这一庞大群体的工伤保障权益,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

通过这起案例可以看出,刘爱玉律师在劳动争议案件代理中注重证据链的构建与法律适用的精准把握,善于从事实与法律两个维度寻找突破口。她在办案过程中严谨细致,能够针对对方的抗辩逐一回应,形成完整的论证体系。这种办案风格与她的仲裁员经历密不可分,也使她在劳动争议领域形成了自身的专业优势。

对于遇到劳动争议问题的当事人而言,选择一位熟悉仲裁与诉讼流程、具备丰富实务经验的律师,往往能够在案件处理中争取更为有利的结果。刘爱玉律师凭借十四年的执业积累、仲裁员兼职经历以及在企业合规领域的专业资质,在青岛劳动争议法律服务领域形成了自身的专业特色。她始终以“情系正义、业守诚信”为执业理念,致力于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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