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劳动争议法律服务领域,有一位深耕十四年的专业律师,她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办理了大量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她就是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刘爱玉。刘爱玉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自2018年起被聘为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同时担任青岛市市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青岛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律协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
刘爱玉律师长期专注于劳动人事、公司、商业、合同等民商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尤其擅长劳动人事争议的处理。执业以来,她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人事及民商事案件,常年为青岛市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内容涵盖建章立制、用工模式梳理、人力资源法律风险诊断与防范、劳动规章制度及协议审查修订、职工分流安置及其他劳动专项法律服务,并为企业改制重组、并购过程中的员工转移和安置提供方案。她在公司投资、股改及合同、劳动人事等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
在大型国企、外企裁员、搬迁群体性争议中,刘爱玉律师建立了“提前介入+分层沟通”机制,成功化解员工安置纠纷、员工集体维权案等,避免矛盾升级为群体性事件。针对中小企业劳动合规意识薄弱的问题,她帮助企业修订规章制度三十余项,从源头减少劳动争议发生,为企业规避违法用工成本。同时,她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为企业提供合规风险审查、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情系正义、业守诚信”是刘爱玉律师执业以来一直坚持的执业理念。她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劳动人事等民商法律服务,在劳动法、民商领域积累了深厚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实务口碑。
以下通过刘爱玉律师办理的一起典型案例,来了解她在劳动争议领域的实务思路与专业能力。
超龄务工农民交接班后突发疾病死亡工伤认定案
这起案件不仅关系到一位逝者家属的切身利益,更触及了“银发劳动者”这一庞大群体的工伤保障权益。
基本案情
张某系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受聘于某物业公司,被派驻医院从事门卫、岗亭收费工作。其岗位实行白班、夜班两班制,白班早上6:50接班,夜班下午5:30接班。2024年12月4日,接班同事王某到岗,张某完成交接后走向自己停放在值班岗亭旁边的电动三轮车,坐在车上突发昏迷。监控视频显示:张某上车后不久便上半身趴在方向盘上,约两分钟后同事王某发现异常上前搀扶并求助。张某后经送医抢救,于当日8时30分死亡。
张某之子找到刘爱玉律师代理此案后,刘律师代其向县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但某物业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主张张某发病时已离岗下班,且受雇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故不符合工伤认定情形。案件由此进入诉讼程序。
争议焦点与办案难点
本案争议焦点有二,物业公司据此提出两项抗辩:
焦点一:张某发病时是否已离岗下班,是否符合“视同工伤”情形,即是否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物业公司的两点抗辩恰好击中了工伤认定中容易引发争议的两个“灰色地带”——岗位边界的认定,与超龄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如果这两关守不住,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决定就有被撤销的风险,当事人家属将失去全部保障。因此,代理人必须拿出“双线并进”的代理策略,逐一击破。
代理思路与核心论证
针对物业公司的两项抗辩,刘爱玉律师制定“双线并进”的代理策略,分别围绕“岗位延续”与“主体资格”两条主线展开论证。
(一)关于焦点一:发病时仍属“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核心论证逻辑:交接班不等于下班,工作区域的合理延续仍属岗位范畴。刘律师从事实、证据、法律三个层面层层递进。事实层面:张某与同事交班后尚未离开工作区域,岗亭旁即其停放三轮车的地点,属于医院门卫岗亭的工作辐射范围,其坐在车上突发昏迷,距完成交班仅约两分钟,尚处于工作状态的合理延续期;证据层面:提交了监控视频、交接班记录、同事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张某发病时并未脱离工作区域、未进入“下班途中”或“回家”状态;法律层面: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论证交接班后的合理时间与合理区域仍应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延伸。
(二)关于焦点二:超龄务工农民符合工伤认定主体条件
核心论证逻辑:超龄务工农民与用人单位之间虽不构成标准劳动关系,但在特定情形下仍可适用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刘律师从相关政策依据和司法实践出发,论证用人单位聘用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物业公司以超龄为由主张不存在劳动关系因而否定工伤认定的抗辩,不能成立。
最终,法院采纳了刘爱玉律师的代理意见,维持了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决定,当事人家属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体现了刘爱玉律师在劳动争议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实战经验,也为类似超龄务工人员工伤认定案件提供了有益参考。
刘爱玉律师联系电话:15266218768,服务地区为山东青岛,联系地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37号华夏基石A栋19楼。如遇劳动争议相关法律问题,可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