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的法律界,有一位备受尊敬的律师——刘爱玉。她不仅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还具备丰富的实务经验,是劳动人事争议领域的专家。
刘爱玉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现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8年起,她被聘为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多年来,她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劳动人事等民商法律服务。刘律师注重劳动法、商事领域的法律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人事、民商事案件,并常年为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刘爱玉律师擅长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尤其在公司投资、股改及合同等领域有很强的实践操作经验。她在多起大型国企、外企裁员、搬迁群体性争议中,建立了“提前介入+分层沟通”机制,成功化解员工安置纠纷、员工集体维权案等,避免矛盾升级为群体性事件。针对中小企业劳动合规意识薄弱的问题,她帮助企业修订规章制度30余项,从源头减少劳动争议发生,为企业规避违法用工成本。
这起案件不仅关系到一位逝者家属的切身利益,更触及了“银发劳动者”这一庞大群体的工伤保障权益。
张某是一位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受聘于某物业公司,被派驻医院从事门卫、岗亭收费工作。其岗位实行白班、夜班两班制,白班早上6:50接班,夜班下午5:30接班。2024年12月4日,接班同事王某到岗,张某完成交接后走向自己停放在值班岗亭旁边的电动三轮车,坐在车上突发昏迷。监控视频显示:张某上车后不久便上半身趴在方向盘上,约两分钟后同事王某发现异常上前搀扶并求助。张某后经送医抢救,于当日8时30分死亡。
本案争议焦点有二:
张某发病时是否已离岗下班,是否符合“视同工伤”情形(即是否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物业公司的两点抗辩恰好击中了工伤认定中最容易引发争议的两个“灰色地带”——岗位边界的认定,与超龄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如果这两关守不住,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决定就有被撤销的风险,当事人家属将失去全部保障。
针对物业公司的两项抗辩,刘爱玉律师制定了“双线并进”的代理策略,分别围绕“岗位延续”与“主体资格”两条主线展开论证。
关于焦点一:发病时仍属“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核心论证逻辑:交接班≠下班,工作区域的合理延续仍属岗位范畴。通过刘爱玉律师的专业代理,最终法院支持了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决定,维护了逝者家属的合法权益。
刘爱玉律师现任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协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企业合规法律实务的发展。同时,她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为企业提供合规风险审查、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情系正义、业守诚信”是刘律师执业以来一直坚持的执业理念。她以专业、敬业的态度,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
如果您在劳动人事争议方面遇到问题,不妨寻求刘爱玉律师的帮助。她将以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