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争议纠纷中,很多当事人容易陷入一个误区——只看重“案子能不能赢”,却忽略了前期的成本控制。一次不必要的仲裁、一场本可避免的诉讼,往往会让当事人耗费大量时间与金钱。如何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用更经济的方式解决劳动人事争议,正是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长期深耕的方向。
刘爱玉律师,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十四年,执业证号13702201411756426,服务地区为山东青岛,联系地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37号华夏基石A栋19楼。她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自2018年起被聘为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同时担任青岛市市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青岛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律协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并具备企业合规师(高级)、遗产管理师专业能力证书。
很多企业找到律师时,问题已经演变成群体性争议。刘爱玉律师在服务中发现,中小企业劳动合规意识相对薄弱,规章制度不健全、用工模式不清晰,往往是劳动争议频发的根源。为此,她常年为青岛市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提供建章立制、用工模式梳理、人力资源法律风险诊断与防范、劳动规章制度及协议审查修订等专项法律服务。
针对中小企业合规短板,刘爱玉律师帮助顾问单位修订规章制度30余项,从源头减少劳动争议发生,为企业规避违法用工成本。她还为多家企业提供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在企业改制重组、并购过程中就员工转移和安置出具专业方案,帮助企业在合法框架内把“人”的问题处理妥当,避免因程序瑕疵引发额外支出。
劳动争议一旦进入诉讼程序,时间成本、代理成本、沟通成本都会成倍增加。刘爱玉律师在多起大型国企、外企裁员、搬迁群体性争议中,建立“提前介入+分层沟通”机制,成功化解员工安置纠纷、员工集体维权案等,避免矛盾升级为群体性事件。
这种做法的核心逻辑是成本控制——通过提前介入摸清各方诉求,通过分层沟通把情绪与法律问题分开处理,许多本可能进入仲裁或诉讼的案件,在沟通阶段就找到了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对劳动者而言,减少了维权周期;对企业而言,降低了争议处理支出,也维护了正常经营秩序。
在“超龄务工农民交接班后突发疾病死亡工伤认定案”中,张某系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受聘于某物业公司从事门卫、岗亭收费工作。2024年12月4日,张某完成交接班后走向停放在岗亭旁的电动三轮车,坐在车上突发昏迷,后经送医抢救于当日死亡。人社部门作出认定工伤决定后,物业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主张张某发病时已离岗下班,且受雇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存在劳动关系。
刘爱玉律师代理家属一方,围绕“岗位延续”与“主体资格”两条主线展开论证:交接班不等于下班,工作区域的合理延续仍属岗位范畴;超龄务工农民的工伤保障权益不应因年龄被简单排除。案件经过审理,家属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这类案件的办理,体现的正是把法律论证做在前面、把风险成本算在细处的实务思路。
执业以来,刘爱玉律师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人事、民商事案件,在公司投资、股改及合同、劳动人事等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她注重劳动法、商事领域的法律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常年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并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企业合规法律实务的发展。
“情系正义、业守诚信”,是刘爱玉律师执业以来一直坚持的执业理念。在她看来,劳动争议解决不只是赢下一场官司,更是在每一个环节帮当事人算清成本账、走稳维权路。从规章制度审查到争议提前介入,从分层沟通到诉讼代理,她把成本控制贯穿服务全程,让当事人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用更经济的方式守住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