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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权威之选,为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全力维权

2026-09-29 2 次 本站

在劳动争议频发的当下,劳动者和企业都渴望有专业的法律人士为他们排忧解难。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凭借深厚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信赖的选择。

刘爱玉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现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 2018 年起,她就被聘为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多年来,她一直深耕于劳动人事、公司、商业、合同等民商领域,注重劳动法、商事领域的法律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拥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下面为大家分享一起刘律师成功代理的典型案例,帮助大家了解她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能力和方法。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胜诉案例

在职场中,“旷工辞退”常常被企业当作管理的手段,但如果缺乏合法依据和有效证据,企业不仅无法达到管理目的,还可能面临赔偿。很多员工遇到这种情况时,由于不了解法律而处于被动地位,而专业律师的介入则成为打破困境的关键。这次刘律师代理的职工李某与乙公司的劳动纠纷案件就是如此。

基本案情

李某于 2017 年 4 月 1 日入职乙公司,勤勤恳恳工作了 7 年多。2024 年 6 月,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在此之前,乙公司负责人口头通知李某居家办公,等新办公地址就绪后再另行通知到岗。此后,李某按照要求居家办公,乙公司也一直向其支付工资至 2024 年 8 月份。然而,2024 年 9 月 18 日,乙公司突然向李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李某自 2024 年 6 月 18 日起连续旷工,经公司多次通知仍拒不到岗”。2024 年 9 月 30 日,乙公司为李某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解除原因为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办案经过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李某是否构成“旷工”,以及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刘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梳理关键证据,从两个方面进行突破: 一方面,质疑“旷工”事实的真实性。乙公司主张李某旷工,却无法提供任何有效证据证明曾通知李某到新地址(城阳区)上班。而且,在企业声称的“旷工期间”,公司仍正常向李某支付工资,这与“旷工”事实相互矛盾,说明企业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 另一方面,指出企业变更工作地点的程序瑕疵。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其变更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在本案中,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属于重大工作地点变更,依法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但从乙公司提交的证据来看,既没有双方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记录,也不能证明李某“不同意到新地址上班且未履行请假手续”构成严重违纪。因此,企业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理应承担支付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文章插图

代理结果

法院全面采纳了刘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用人单位主张李某旷工的依据不足,且未通知李某到岗上班,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当。最终,法院判决乙公司向李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执业以来,刘爱玉律师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劳动人事等民商法律服务。她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人事、民商事案件,还常年为青岛市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涵盖建章立制、用工模式梳理、人力资源法律风险诊断与防范、劳动规章制度及协议审查修订、职工分流安置及其他劳动专项法律服务等,并且为企业改制重组、并购过程中的员工转移和安置提供方案。在公司投资、股改及合同、劳动人事等领域,她都有很强的实践操作能力。

此外,刘爱玉律师还现任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协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企业合规法律实务的发展。同时,她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能够为企业提供合规风险审查、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情系正义、业守诚信”是刘律师一直坚持的执业理念。在未来,她将继续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高度的责任感,为更多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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